大家有没有想过,有多久没用现金了?曾经的刷卡支付风靡一时,带着信用卡就可以支付。没想到很快被移动支付给替代了,现在带着手机,到哪儿都能扫码支付了。
据调查机构支付报告的数据显示,移动支付是消费者使用最多的支付方式,目前我国已有50%的人选择使用,截至去年6月,我国移动端支付用户已高达8.72亿。
移动支付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432万亿元,可见移动支付发展非常地迅猛。
在移动支付的推进过程中,支付宝、微信起了不少作用,因此也成为两种主流支付方式。我们在平常的消费过程中应该能够发现,基本上都会出示这两家的收款码。
一切发展中的事物,尤其是新生事物,一般很难避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不断规范。个人收款码也不例外,就有不法分子利用它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行为。
于是,去年10月出台了相关规则,要从今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
对此,网上出现了很多种解读,尤其是3月1日马上就要到了,相关说法更多了,有的甚至危言耸听。让大家不知道应该相信哪个,到底哪个说得对,应该怎么办?
于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昨日正式发布公告,关于个人收款码的政策进行明确。主要有两点值得关注:第一,现行“个人收款码”还可以继续使用,这是好消息。
第二,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原有体验、服务不变。
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后不久,微信和支付宝两家也很快都进行了官宣。这两家的公告第一点都进行了明确说明,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点是关于个人经营收款码,均表示升级、赋码等均免费,且享受更多权益。
至此,基本上已经明确了。但又新出现了“个人经营收款码”,还有之前的“商家收款码”,估计很多人还是有些不解或疑惑。那么,下面解释三点对此明确说明。
第一,到底应该用哪个收款码?之前收款码主要就是两种:个人收款码和商家收款码,从名称就可以看出区别。一直以来,很多小商小贩习惯使用个人收款码,费用较低。
如今,又多出来个“个人经营收款码”。这次3月1日将执行的政策,要求是个人收款码禁止进行经营性收款,因此具有明确经营行为的,需要将升级为商家收款码。
现在,按最新发布的政策公告,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也就是说,如果搞不清状况,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像个人偶尔收款、偶尔进城卖农产品的农户等,这类情况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
如果有一定的经营活动,又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像那些流动的小商小贩,可以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原来个人收款码的权益还在,还能享受更多经营类功能。
如果经营活动较多,又有固定的场所,像小超市等,还是建议使用“商家收款码”。
第二,如何才能界定经营行为?之所以又推出“个人经营收款码”,还是为了方便大家,同时又进一步区分经营活动,主要还是为了金融安全,维护大家的切身利益。
其实,至于到底什么时间应该用什么码,只需要等平台的相关通知就可以了。平台会根据相关部门即将发布的“有明显经营行为”的认定标准,再对用户进行通知。
也就是说,等通知就行了,没通知继续使用,并且即使通知,也会给一个过渡期。
第三,重点限制的是远程收款。其实,3月1日要执行政策的重点在于这个:个人静态收款码不得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如果确需使用的,要向平台申请白名单。
这个主要就是针对那些利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洗钱、诈骗、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具体哪些会被限制,哪些能够进入白名单,应该是系统的大数据监测后,根据相关的规则来认定。目前,这个细则暂时还没有发布,大家只能等待下一步相关政策了。
最后,关于相关费率,个人收款码和个人经营收款码应该还一样,每个人有1000元的免费提现额度,超出后支付0.1%的手续费,就是超出后的每100元支付1毛钱。
如果是商家收款码,一般每笔交易收取0.6%的手续费,也就是100块钱需要收取6毛钱。这也是大都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原因,不过平台经常有活动,有时可以申请减免。
具体的情况,大家还是要看官方的政策和平台的公告,不要随意相信其他说法。
关键词: 好消息传来个人收款码政策发布 微信支付宝同时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