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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数据杀熟,携程被判退一赔三

时间:2022-01-17 16:36:59       来源:腾讯网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胡女士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

胡女士是携程平台上享受8.5折优惠价的钻石贵宾客户,一直都通过携程APP来预订机票、酒店。2020年7月,胡女士像往常一样,通过携程APP订购了舟山希尔顿酒店的一间豪华湖景大床房,支付价款2889元。然而,离开酒店时,胡女士偶然发现,酒店的实际挂牌价仅为1377.63元。胡女士不仅没有享受到星级客户应当享受的优惠,反而多支付了一倍的房价。胡女士与携程沟通,携程以其系平台方,并非涉案订单的合同相对方等为由,仅退还了部分差价。

胡女士以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采集其个人非必要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要求携程APP为其增加不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时仍可继续使用的选项, 以避免被告采集其个人信息,掌握原告数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携程APP作为中介平台对标的实际价值有如实报告义务,其未如实报告。携程向原告承诺钻石贵宾享有优惠价,却无价格监管措施,向原告展现了一个溢价100%的失实价格,未践行承诺。而且,携程在处理原告投诉时告知原告无法退全部差价的理由,经调查也与事实不符,存在欺骗。故认定被告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欺骗行为,支持原告退一赔三。

新下载携程APP后,用户必须点击同意携程“服务协议”“隐私政策”方能使用,如不同意,将直接退出携程APP,是以拒绝提供服务形成对用户的强制。而且,携程APP的“服务协议”“隐私政策”均要求用户特别授权携程及其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共享用户的注册信息、交易、支付数据,并允许携程及其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对用户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且对分析结果进一步商业利用。

携程APP的“隐私政策”还要求用户授权携程自动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日志信息、设备信息、软件信息、位置信息,要求用户许可其使用用户信息进行营销活动、形成个性化推荐,同时要求用户同意携程将用户的订单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形成用户画像,以便携程能够了解用户偏好。

这些信息超越了形成订单必需的要素信息,属于非必要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其中用户信息分享给被告可随意界定的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进行进一步商业利用更是既无必要性,又无限加重用户个人信息使用风险。胡女士因之不同意携程现有“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合乎情理,应予支持。

据此,法院当庭作出宣判,判决被告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胡女士投诉后携程未完全赔付的差价243.37元及订房差价1511.37元的三倍支付赔偿金共计4777.48元,且被告应在其运营的携程旅行APP中为原告增加不同意其现有“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仍可继续使用的选项,或者为原告修订携程旅行APP的“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去除对用户非必要信息采集和使用的相关内容,修订版本需经法院审定同意。

商业APP不全面授权就不给使用,这些大数据“杀熟”现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而消费者在遇到大数据“杀熟”现象时,应积极维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留好证据,如同一商品不同定价的截图、与商家交涉的电话录音等等,以便于后期的理赔和诉讼。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对商家进行行政监管。在个人信息遭到滥用或者遭受价格歧视时,消费者还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如果证明商家确实对消费者实施了价格欺诈,消费者可向商家索要三倍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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